6.3.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6.3.2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3.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
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6.3.4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
宽度的2/3。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6.3.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
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6.3.6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6.3.7饰面材料表 面应洁净、色泽-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饰面板与明龙.
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3.8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
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6.3.9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
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检验方法:观察。
6.3.10吊项内 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3.11明 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1的规定。
表6.3.11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石膏板 |
金属板 |
矿棍板 |
塑料板、玻璃板 |
|||
1 |
表面平整度 |
3 |
2 |
3 |
2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2 |
接缝直线度 |
3 |
2 |
3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3 |
接缝高低差 |
1 |
1 |
2 |
1 |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