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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5-71175_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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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工艺或机械分组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1.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检查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2)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水平、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3.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的砌筑、斜槎留置、施工洞孔直槎留置及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芯柱贯通、芯柱混凝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三、一般项目

1.水平、竖向灰缝厚度: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水平灰缝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2.砖砌体尺寸、位置:应符合规范表5.3.3的规定。

规范表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轴线位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2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

3

墙面

垂直

每层

5

2m托线板检查

不应小于5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外墙全部阳角

10m

20

4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不应小于5

混水墙、柱

8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5m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

混水墙

10

6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不应小于5

7

外墙下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不应小于5

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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