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于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地(路)面基层、场地平整、排水沟等土方回填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土方回填是一个综合性项目,使用哪一项时,在哪一项打“√”注明,或在表名“土方回填”前加上“××土方回填”更清楚。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1.标高:应符合规范表6.3.4的规定。
规范表6.3.4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
序 |
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验方法 |
||||
柱基基坑基槽 |
挖方场地平整 |
管沟 |
地(路)面基层 |
|||||
人工 |
机械 |
|||||||
主控 项目 |
1 |
标高 |
-50 |
±30 |
±50 |
-50 |
-50 |
水准仪 |
2 |
分层压实系数 |
设计要求 |
按规定方法 |
|||||
一般 项目 |
1 |
回填土料 |
设计要求 |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
||||
2 |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
设计要求 |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
|||||
3 |
表面平整度 |
20 |
20 |
30 |
20 |
20 |
用靠尺或水准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