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按施工段、单元及系统划分,对与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功能: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布防/撤防功能。
(2)监控图像、报警信息以及其他信息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各子系统之间的联动。
(4)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的联动、报警信号的输出接口。
(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各子系统对监控中心控制命令的相应准确性和实时性。
(6)监控中心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各子系统工作状态的显示、报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存储功能、回放功能、报警联动功能和图像丢失报警功能: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2)对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还应检测下列内容:1)具有前端存储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及编码设备进行图像信息的存储;2)视频智能分析功能;3)音视频存储、回放和检索功能;4)报警预录和音视频同步功能;5)图像质量的稳定性和显示延迟。
3.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记录及显示功能、系统自检功能、系统报警响应时间、报警复核功能、报警声级、报警优先功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入侵报警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4.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功能、信息处理/控制设备功能、执行机构功能、报警功能和访客对讲功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出入口控制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5.电子巡查系统的巡查设置功能、记录打印功能、管理功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电子巡查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6.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识别功能、控制功能、报警功能、出票验票功能、管理功能和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检测识别功能、控制功能、报警功能、出票验票功能、管理功能和显示功能等,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有关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2)应检测紧急情况下的人工开闸功能。
三、一般项目
1.监控中心管理软件中电子地图显示的设备位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时,应检查监控中心管理软件中电子地图显示的设备位置,且与现场位置一致的应判定为合格。
2.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