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 仪表盘、柜、箱内的线路宜敷设在汇线槽内,在小型接线箱内可明线敷设。当明线敷设时,电缆电线束应采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扎带扎牢,扎带间距宜为100mm ~ 200mm。
7.6.3 仪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线前应校线,线端应有标号。
2剥绝缘层时不应损伤芯线。
3电缆与端子的连接应均匀牢固、导电良好。7.6.7 剥去外部护套的橡皮绝缘芯线及屏蔽线,应加设绝缘护套。
7.6.8 当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余量。
7.6.9 备用芯线应接在备用端子上,或按使用的最大长度预留,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标注备用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