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当伴热方式为重伴热时,伴热管道应与仪表及仪表测量管道直接接触。当伴热方式为轻伴热时,伴热管道与仪表及仪表管道不应直接接触,并应加以隔离。碳钢伴热管道与不锈钢管道不应直接接触。
11.3.2 当伴热管通过被伴热的液位计、仪表管道阀门、隔离器等附件时,宜设置活接头。
11.3.3 当采用蒸汽伴 热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蒸汽伴热管应单独供汽,伴热系统之间不应串联连接。
2伴热管的集液处应有排液装置。
3伴热管的连接宜焊接,固定不应过紧,应能自由伸缩。接汽点应在蒸汽管的顶部。
11.3.4 当采用热水伴热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水伴热管应单独供水,伴热系统之间不应串联连接。
2伴热管的集气处应有排气装置。
3伴热管的连接宜焊接,应能自由伸缩,固定不应过紧。接水点应在热水管的底部。
11.3.5 当采用电伴热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热线在敷设前,应进行外观和绝缘检查,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MΩ。
2电热线应均匀敷设,并应固定牢固。
3敷设电热线时不应损坏绝缘层。
4仪表管道系统各部件的伴热应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