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主控项目
7.4.1 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定位并紧固地脚螺栓后进行, 管道安装前应将内部清理干净。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设备安装记录或中间交接记录。
7.4.2 对不允许承受附加外荷载的动设备, 管道与动设备连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与动设备连接前, 应在自由状态下, 检验法兰的平行度和同心度, 当设计文件或产品技术文件无规定时, 法兰平行度和同心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 的规定。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采用塞尺、 卡尺、 直尺等检查。
2 管道系统与动设备最终连接时, 动设备额定转速大于 6000r/min 时的位移值应小于 0.02mm; 额定转速小于或等于 6000r/min 时的位移值应小于 0.05mm。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在联轴器上架设百分表监视动设备位移。
7.4.3 管道试压、 吹扫与清洗合格后, 应对管道与动设备的接口进行复位检查,其偏差值应符合本规范表 7.4.1 的规定。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采用塞尺、 卡尺、 直尺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