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1管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控项目
1 原状地基的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地基处理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2 混凝土基础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混凝土验收批与试块留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第6.2.8条第2款执行;
6.2.8 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及混凝土试块验收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准试块:每构筑物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工作班、每拌制100m3混凝土为一个验收批,应留置一组,每组三块;当同一部位、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拌制200m3混凝土为一个验收批,应留置一组,每组三块;
2)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根据施工方案要求,按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要的数量留置;
3 抗渗试块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构筑物按底板、池壁和顶板等部位,每一部位每浇筑500m3混凝土为一个验收批,留置一组,每组六块;
2)同一部位混凝土一次连续浇筑超过2000m3时,每浇筑1000m3混凝土为一个验收批,留置一组,每组六块;
4 抗冻试块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抗冻等级的抗冻混凝土试块每构筑物留置不少于一组;
2)同一个构筑物中,同一抗冻等级抗冻混凝土用量大于2000m3时,每增加1000m3混凝土增加留置一组试块;
5 冬期施工,应增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抗压强度试块两组。一组用于检验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另一组用于检验解冻后转入标准养护28d的强度;并应增置抗渗试块一组,用于检验解冻后转入标准养护28d的抗渗性能;
6 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试块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判定为验收合格:
1)同批混凝土抗压试块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规定评定,评定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抗渗试块的抗渗性能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3)抗冻试块在按设计要求的循环次数进行冻融后,其抗压极限强度同检验用的相当龄期的试块抗压极限强度相比较,其降低值不得超过25%;其重量损失不得超过5%。
检查方法: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强度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有关规定。
3 砂石基础的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或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砂石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压实度试验报告。
二、一般项目
4 原状地基、砂石基础与管道外壁间接触均匀,无空隙;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 混凝土基础外光内实,无严重缺陷;混凝土基础的钢筋数量、位置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钢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施工记录。
6 管道基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0.1的规定。
表5.10.1管道基础的允许偏差
项目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1 |
垫层 |
中线每侧宽度 |
不小于设计要求 |
每个 验收 批 |
每l0m 测1点, 且不少 于3点
|
挂中心线钢尺检查, 每侧一点 |
|
高程 |
压力管道 |
±30 |
水准仪测量 |
||||
无压管道 |
0,-15 |
||||||
厚度 |
不小于设计要求 |
钢尺量测 |
|||||
2 |
混凝土基础、管座 |
平基 |
中线每侧宽度 |
+10,0 |
挂中心线钢尺最测每 侧一点 |
||
高程 |
0,-15 |
水准仪测量 |
|||||
厚度 |
不小于设计要求 |
钢尺量测 |
|||||
管座 |
肩宽 |
+10,-5 |
钢尺量测、挂高程线钢尺量测,每侧一点 |
||||
肩高 |
±2 |
||||||
3 |
土(砂 及砂 砾)基础 |
高程 |
压力管道 |
±30 |
水准仪测量 |
||
无压管道 |
0,-15 |
||||||
平基厚度 |
不小于设计要求 |
钢尺量测 |
|||||
土弧基础腋角高度 |
不小于设计要求 |
钢尺量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