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 雨水口及支、连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控项目
8.5.2.1 所有的原材料、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8.5.2.2 雨水口位置正确,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不得歪扭;
检查方法:逐个观察,用水准仪、钢尺量测。
8.5.2.3 井框、井箅应完整、无损,安装平稳、牢固:支、连管应直顺,无倒坡、错口及破损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8.5.2.4 井内、连接管道内无线漏、滴漏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二、一般项目
8.5.2.5 雨水口砌筑勾缝应直顺、坚实:不得漏勾、脱落;内、外壁抹面平整光洁: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8.5.2.6 支、连管内清洁、流水通畅,无明显渗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8.5.2.7 雨水口、支管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2的规定。
表8.5.2雨水口、支管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1 |
井框、井箅吻合 |
≤10 |
每座 |
1 |
用钢尺量测较大 值(高度、深度亦 可用水准仪测量) |
2 |
井门与路面高差 |
-5,0 |
|||
3 |
雨水口位置与道路边线平行 |
≤10 |
|||
4 |
井内尺寸 |
长、宽: +20,0 |
|||
深; 0,-20 |
|||||
5 |
井内支、连管管口底高度 |
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