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表用于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报经编制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认盖章,否则,监理单位不得受理。
(2)施工过程中,如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发生改变,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将变更的方案报送时,也采用此表。
(3)施工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新工艺、新材料、 新技术、新设备的专项方案报审,也采用此表。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需有建设 单位/管理单位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