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又称为施工设计。是开工前拟定的、组织施工的、全局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施工全面管理的指导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是为了科学地、合理地组织施工,从时间、空间和实力(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综合规划、全面平衡,提出施工的目标、方向、措施和方法。包括拟定和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确定工程的施工程序、条件、方法和工期;安排各个时期所需的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动力,制定施工计划;拟定企业各项质量与效益指标及落实措施等。
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中型的工程应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部位、分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均需要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施工组织总设计(方案)还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此表格是施工单位上级技术负责部门和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时使用,不同的审批单位进行审批时,应分别填写签认盖章。
审批内容及说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名称及对应的施工范围。
审批意见及结论:填写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意见,如发现存在的问题,如何进行完善、修改的建议、是否同意等。
要求重新编写或局部重新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应有复审意见及结论。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容,具体参阅《文件管理规定》的第十三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