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施工程序或需要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点、补充说明、注意事项等,并做交底记录。
此表亦可用于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单位内部的各级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交底。
交底双方应有签认手续;交底后,接受人应组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讨论,保证设计意图和要求的落实。
当一张表格无法填写所有内容时, 可增加附页。
编号按记录发生的时间顺序自然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