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洽商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技术、经济等问题而需要由施工、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洽商的记载。
治商记录是施工图的一些小补充和小修改, (若涉及较大图纸设计变更的还需由设计人出变更设计),且均应在施工前办理。内容应明确具体,必要时附图。
洽商记录必须有参建各方共同签认方为有效。
分包工程的工程洽商记录,由工程总包单位统一办理。
编号按记录发生的时间顺序自然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