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一般复试只需做力学性能试验,当发现脆断、 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钢筋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并分别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2.普通钢筋检验一般以同批次、同炉号、同类型60t为一检验批;允许由同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3.钢筋拉伸试验方法详见《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 钢筋弯曲试验方法详见《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 钢筋化学分析方法详见《钢材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3;
4.试验报告应根据试验结果和相应的产品标准给出试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