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击实按其单位体积的击实功不同而分为轻型击实和重型击实两种方法;非经特别注明,市政工程一般采用重型击实法。
2.路基土的击实试验方法详见《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击实试验方法见《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
3.标准击实的试验结论就是根据击实曲线得到试样在其最佳含水量状态下的最大干密度。
4.路基填士的标准击实试验应按照不同的土质、取土点分别取样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现最大干密度发生变化而失去代表性时,必须加做试验。
5.对于基层、垫层等路面结构层的标准击实试验应按照不同的集料、级配、胶结材料及其不同的剂量等分别取样进行本试验;施工过程中因为材料的变化而使最大干密度失去代表性时,必须加做本试验。
6.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击实试验,加有水泥的试样拌和后,应在1h内完成击实试验,拌和后超过1h的试样应予作废(石灰稳定土和石灰粉煤灰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