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表用于市政设施的各种管坑、基坑、路基或其他开挖后需要进行回填作业时所作的记录。
2.表内填写提示
施工部位:施工位置所属的工程部位属性,一般不分部位的工程可以填写位置名称,如左线管坑等。
里程桩号:施工记录段所在里程、里程区间或位置记号。
设计要求:回填材料种类、 压实要求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各项数据填写,设计图没有的按施工验收规范或施I组织设计的数据填写。
施工情况记录
记录项目:按表格内提示项目如实记录施工实际情况。
一张记录表可记录同一天的两个回填面,多于两个工作面的可多用记录表。
备注:需要补充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