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表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部位(工序)质量控制情况现场验收确认的通用表式。
各专业工程的隐蔽验收涉及范围广,结合市政工程的特点,为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为避免同一被隐蔽部位(工序)重复填写验收文件,本章只编制了桩基础、地基等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专用表,当某些专业工程的部位(工序)没有验收专用表且验收内容不适宜用“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反映时,用本表填写。
2.表内填写提示
1)验收部位/区段:填写需验收检验批的抽样范围,即验收的范围,要按实际情况标注清楚所在的具体位置(如里程、桩号、设计图结构的编号等)。
2)施工及验收依据:填写执行的施工设计图图号及施工、验收标准的名称、编号,其中施工依据还可以是技术或施工标准、工艺规程、工法、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如工程对应使用的脸收规范中,没有所需的检查项目,要参照其他规范时,应在规范号前多加参照两字。
3)主要检查内容及检查情况:包括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要求检查的项目、质量要求、外观质量情况、质量保证资料的完备情况等;
如果需要进行实测项目的检验,则须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填写实测结果。
4)施工单位检查结果:施工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自评意见,由专业工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名确认。
5)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情况,填写验收的结论并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