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分项工程组成,凡分部(子分部)工程被隐蔽前必须要及时验收并填写此记录。
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该表(有关监理检查情况、验收结论不填),并由项目负责人在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2.表内填写提示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在横线上填写按各专业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中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2) 验收区段:指本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范围,包含了一个或若干组成本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区段。检验批、 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统-考虑二者验收区段的划分。
3) 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应与对应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表内数据、信息一致;
4)分项合计数:指本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个数。
5)检验批合计数:指本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数的合计数量。
6)观感质量: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观感质量验收,并由验收人根据经验判断,给出质量评价。但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好”、“一般”、“差”的质量评价结果。对于“差”的检查点应进行返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