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的反压护道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6.8.4.3 反压护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 控 项 目
1)压实度不应小于90%。 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每200m检查3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二、一 般 项 目
2)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