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的袋装砂井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6.8.4.5 袋装砂井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 控 项 目
1)砂的规格和质量、砂袋织物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砂袋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记录。
3)井深不小于设计要求,砂袋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30cm以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量测。
二、一 般 项 目
4) 袋装砂井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3的规定。
表6.8.4—3 袋装砂井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井间距(mm) |
±150 |
全部 |
抽查2%且不少于5处 |
两井间,用钢尺量 |
砂井直径(mm) |
+10 0 |
查施工记录 |
||
井竖直度 |
≤1.5%H |
查施工记录 |
||
砂井灌砂量 |
-5%G |
查施工记录 |
注:H为桩长或孔深,G为灌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