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的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6.8.5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 控 项 目
1 路基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本规范表6.3.2—2规定。
检查数量:每l000m2,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二、一 般 项 目
2 湿陷性黄土夯实质量应符合表6.8.5的规定。
表6.8.5 湿陷性黄土夯实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
检验标准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m) |
点数 |
|||||
夯点累计夯沉量 |
不小于试夯时确定夯沉量的95% |
200 |
路宽(m) |
<9 |
2 |
查施工记录 |
9~15 |
4 |
|||||
>15 |
6 |
|||||
湿陷系数 |
符合设计要求 |
路宽(m) |
<9 |
2 |
见注 |
|
9~15 |
4 |
|||||
>15 |
6 |
注:隔7~10d,在设计有效加固深度内,每隔50~100cm取土样测定土的压实度、湿陷系数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