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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验道-20 热拌沥青混合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本表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的热拌沥青混合料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8.5.1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拌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1批,改性沥青每50t为l批)每批次抽检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
 2)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纤维稳定剂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进场检验报告。
 3)热拌沥青混合料、热拌改性沥青混合料、SMA混合料,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拌合温度、出厂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2.5条的有关规定。

8.2.5 沥青混合料搅拌及施工温度应根据沥青标号及黏度、气候条件、铺装层的厚度、下卧层温度确定。
1 普通沥青混合料搅拌及压实愠度宜通过在135~175℃条件下测定的黏度-温度曲线,按表8.2.5—1确定。当缺乏黏温曲线数据时,可按表8.2.5—2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混合料的搅拌及施工温度。

8.2.5—1 沥青混合料搅拌及压实时适宜温度相应的黏度

黏度

适宜于搅拌的沥青混合料黏度

适宜于压实的沥青混合料黏度

测定方法

表现黏度

(0.17±0.02)Pa·s

(0.28±0.03)Pa·s

T0625

运动黏度

(170±20)mm2/s

(280±30)mm2/s

T0619

赛博特黏度

(85±10)s

(140±15)s

T0623

8.2.5—2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搅拌及施工温度(℃)

施工工序

石油沥青的标号

50号

70号

90号

110号

沥青加热温度

160~170

155~165

150~160

145~155

矿料加热温度

间隙式搅拌机

集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10~30

连续式搅拌机

矿料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5~10

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①

150~170

145~165

145~160

135~155

混合料贮料仓贮存温度

贮料过程中温度降低不超过10

混合料废弃温度,高于

200

195

190

185

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①

145~165

140~155

135~145

130~140

混合料摊铺温度,不低于①

140~160

135~150

130~140

125~135

开始碾压的混合料内部温度不低于①

135~150

130~145

125~135

120~130

碾压终了的表面温度,不低于②

80~85

70~80

65~75

60~70

75

70

60

55

开放交通的路表面温度,不高于

50

50

50

45

注:1 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采用具有金属探测针的插入式数显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可采用表面接触式温度计测定。当用红外线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时,应进行标定。
    2 表中未列入的130号、160号及30号沥青的施工温度由试验确定。
    3 ①常温下宜用低值,低温下宜用高值。
    4 ②视压路机类型而定。轮胎压路机取高值,振动压路机取低值。

2 聚合物改性沥青混合料搅拌及施工温度应根据实践经验经试验确定。通常宜较普通沥青混合料温度提高10~20℃。
3 SMA混合料的施工温度应经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测温记录,现场检测温度。
4)沥青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