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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验道-38 广场与停车场水泥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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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适用于市政道路程的广场与停车场水泥混凝土面层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12.2.4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控项目

1 混凝土原材料与混凝土面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0.8.1条关于主控项目的有关规定。

10.8.1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泥品种、级别、质量、包装、贮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1次。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
 2)混凝土中掺加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法确定。每批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下料尺寸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用钢尺量,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钢纤维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第10.1.7条的有关规定。

10.1. 7 用于混凝土路面的钢纤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丝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600MPa。
2 钢纤维长度应与混凝土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相匹配,最短长度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1/3;最大长度不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2倍,钢纤维长度与标称值的允许偏差为±10%。
3 宜使用经防蚀处理的钢纤维,严禁使用带尖刺的钢纤维。
4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钢纤维》YB/T151的有关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5)粗集料、细集料应符合本规范第l0.1. 2、l0.1.3条的有关规定。

10. 1.2 粗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粗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砾石、破碎砾石,并应符合表10.1.2-1的规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次干路、支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不应低于Ⅰ级。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10. 1. 2-1 粗集料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Ⅰ级

Ⅱ级

碎石压碎指标(%)

<10

<15

砾石压碎指标(%)

<12

<14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5

<8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5

<15

含泥量(按质量计)(%)

<0. 5

<1. 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 2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0. 5

<1. 0

空隙率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小于0. 10%

抗压强度(MPa)

火成岩,≥100;变质岩,≥80;水成岩,≥60

2 粗集料宜采用人工级配。其级配范围宜符合表10.1.2-2的规定

10. 1. 2-2 人工合成组配范围

粒径
级配

方筛孔尺寸(mm)

2. 36

4. 75

9. 50

16. 0

19. 0

26. 5

31. 5

37. 5

累计筛余(以质量计)(%)

4. 75~16

95~100

85~100

40~60

0~10

4. 75~19

95~100

85~95

60~75

30~45

0~5

0

4. 75~26. 5

95~100

90~100

70~90

50~70

25~40

0~5

0

4. 75~31. 5

95~100

90~100

75~90

60~75

40~60

20~35

0~5

0

3 粗集料的最大公称粒径,碎砾石不应大于26.5mm,碎石不应大于31.5mm,砾石不宜大于19.0mm;钢纤维混凝土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0mm。

10. 1. 3 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质地坚硬、细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
2 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0.1.3的规定。

10.1. 3 砂的技术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颗粒级配

筛孔尺寸
(mm)

粒径

0. 15

0. 30

0. 60

1. 18

2. 36

4. 75

累计筛余量
(%)

粗砂
中砂
细砂

90~100
90~100
90~100

80~95
70~92
55~85

71~85
41~70
16~40

35~65
10~50
10~25

5~35
0~25
0~15

0~10
0~10
0~10

泥土杂物含量
(冲洗法)(%)

一级

二级

三级

<1

<2

<3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折算为SO3)(%)

<0. 5

氯化物(氯离子质量计)

≤0. 01

≤0. 02

≤0. 06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

其他杂物

不得混有石灰、煤渣、草根等其他杂物

3 使用机制砂时,除应满足表10. 1. 3的规定外,还应检验砂磨光值,其值宜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水成岩类机制砂。
4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一级砂和二级砂。
5 海砂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面层。淡化海砂不应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可用于支路。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集料,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按一批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6)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3款的规定。

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检查数量:同水源检查1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2 混疑土面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³时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l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l组。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误差为±5mm。
检查数量:每1000m2抽测l点。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复测。
 3)抗滑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2抽测1点。
检验方法:铺砂法。        

二、 般 项 目

2 水泥混凝上面层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l0.8.1条一般项目的有关规定。

10.8.1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4)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板面平整、密实,边角应整齐、无裂缝,并不应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踏痕、积水等现象,蜂窝麻面面积不得大于总面积的0. 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5)伸缩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应有杂物。伸缩缝在规定的深度和宽度范围内全部贯通,传力杆应与缝面垂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6)混凝土路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8.1的规定。

10. 8. 1   混凝土路面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

范围

点数

纵断高程(mm)

±15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中线偏位(mm)

≤20

100m

1

用经纬仪测量

平整度

标准差σ(mm)

≤1. 2

≤2

100m

1

用测平仪检测

最大间隙(mm)

≤3

≤5

20m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宽度(mm)

0
-20

40m

1

用钢尺量

横坡(%)

±0. 30%且不反坡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井框与路面高差(mm)

≤3

每座

1

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取最大值

相邻板高差(mm)

≤3

20m

1

用钢板尺和塞尺量

纵缝直顺度(mm)

≤10

100m

1

用20m线和钢尺量

横缝直顺度(mm)

≤10

40m

1

蜂窝麻面面积① (%)

≤2

20m

1

观察和用钢尺量

注:①每20m查1块板的侧面。

3 水泥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4的规定。

12. 2. 4 广场、停车场水泥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高程(m)

±10

施工单元①

1

用水准仪测量

平整度(m)

≤5

10m×10m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40m②

1

用钢尺或测距仪量测

坡度

±0. 3%且不反坡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井框与路面高差(mm)

≤5

每座

1

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取最大值

相邻块高差(mm)

≤3

10m×10m

1

用钢板尺和塞尺量

纵缝直顺度(mm)

≤10

40m×40m

1

用20m线和钢尺量

横缝直顺度(mm)

≤10

40m×40m

1

蜂窝麻面面积③(%)

≤2

20m

1

观察和用钢尺量

注:①同表12.2.1注。
  ②适用于矩形广场与停车场。
  ③每20m查1块板的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