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向支撑桩柱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一般项目
7.12.1 与主体结构外墙相结合的灌注排桩围护墙、咬合桩围护墙和地下连续墙的质量检验应按本标准第7.2节、第7.4节和第7.7节的规定执行。
7.12.2 结构水平构件施工应与设计工况一致,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7.12.3 支承桩施工结束后,应采用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或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以上三种方法的检验总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7. 12.4 钢管混凝土支承柱在基坑开挖后应采用低应变法检验柱体质量,检验数量应为100%。当发现立柱有缺陷时,应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进行验证。
7. 12.5 竖向支承桩柱除应符合本标准第7.10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7.12.5的规定
7.12.5竖向支承桩柱的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 |
||
单位 |
数值 |
|||||
主控项目 |
1 |
支承桩柱定位 |
mm |
≤10 |
用钢尺量 |
|
2 |
支承柱的垂直度 |
≤1/300 |
经纬仪测量或线锤测量 |
|||
一般项目 |
1 |
支承桩成孔垂直度 |
≤1/200 |
用超声波或井径仪测 |
||
2 |
支承桩柱插入支承桩的长度 |
mm |
±50 |
用钢尺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