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 钢筋混凝土圆筒、框架结构水塔塔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水塔塔身的结构类型、结构尺寸以及预埋件、预留孔洞等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2 混凝土的强度、抗冻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试块的留置及质量评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2.8条的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配合比报告;检查混凝土抗压、抗冻试块的试验报告。
3 塔身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无严重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处理方案、资料。
4 塔身各部位的构造形式以及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构造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尺寸偏差不得影响结构性能和相关构件、设备的安装;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放样记录。
一般项目
5 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处理方案、资料。
6 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边角整齐;
检查方法:观察。
7 装配式塔身的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连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钢筋接头检验报告。
8 钢筋混凝土圆筒或框架塔身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2的规定。
表8.5.2钢筋混凝土圜筒或框架塔身施工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圆简塔身 |
框架塔身 |
范围 |
点数 |
|||
1 |
中心垂直度 |
1.5H/1000, 且不大于30 |
1.5H/1000, 且不大于30 |
每座 |
1点 |
钢尺配合垂球量测 |
2 |
壁厚 |
-3,+10 |
-3,+10 |
每3m高度 |
4 |
用钢尺量测 |
3 |
框架塔身柱间距 和对角线 |
- |
L/500 |
每柱 |
1 |
用钢尺量测 |
4 |
圆简塔身直径或 框架节点距塔身 中心距离 |
±20 |
±5 |
圆简塔身4; 框架塔身每 节点1 |
用钢尺量测 |
|
5 |
内外表面平整度 |
10 |
10 |
每3m高度 |
2 |
用弧长为2m的弧形尺量测 |
6 |
框架塔身每节 柱顶水平高差 |
- |
5 |
每柱 |
1 |
用钢尺量测 |
7 |
预埋管、预埋件 中心位置 |
5 |
5 |
每件 |
1 |
用钢尺量测 |
8 |
预留孔洞中心位置 |
10 |
10 |
每洞 |
1 |
用钢尺量测 |
注: H为圆简塔身高度(mm); L为柱间距或对角线长(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