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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验通-141 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5.3 焊钉{栓钉)焊接工程

一、主控项目

5.3.1施工单位对其来用的焊钉和钢材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瓷环应按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烘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烘焙记录。

5.3.2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縫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0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后用角尺检查和观察检查。

二、一般项目

5.3.3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检查数量:按总焊钉数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