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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验通-50-2 沉井与沉箱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

填写规范


5.13 沉井与沉箱

5.13.1 沉井与沉箱施工前应对砂垫层的地基承载力进行检验。沉箱施工前尚应对施工设备、备用的电源和供气设备进行检验。
5.13.2 沉井与沉箱施工中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尺寸、预埋件位置、模板的密封性进行检验;
2 拆模后应检查混凝土浇筑质量;
3 下沉过程中应对下沉偏差进行检验;
4 下沉后的接高应对地基强度、接高稳定性进行检验;
5 封底结束后,应对底板的结构及渗漏情况进行检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的规定;
6 浮运沉井应进行起浮可能性检验。
5.13.3 沉井与沉箱施工结束后应对沉井与沉箱的平面位置、尺寸、终沉标高、渗漏情况等进行综合验收。
5.13.4 沉井与沉箱的结构偏差应符合表5.13.4的规定。

5.13.4 沉井与沉箱质量检验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混凝土强度

不小于设计值

28d试块强度或钻芯法

2

井(箱)壁厚度

mm

±15

用钢尺量

3

封底前下沉速率

mm

≤10

水准测量

4

终沉后

刃脚

平均标高

沉井

mm

±100

测量计算

沉箱

mm

±50

5

刃脚

中心线位移

沉井

H3≥10m

mm

≤1%H3

测量计算

H3<10m

mm

≤100

沉箱

H3≥10m

mm

≤0.5%H3

H3<10m

mm

≤50

6

四角中任何两角高差

沉井

L2≥10m

mm

≤1%L2且≤300

测量计算

L2<10m

mm

≤100

沉箱

L2≥10m

mm

≤0.5%L2且≤150

L2<10m

mm

≤50

1

平面尺寸

长度

mm

±0.5%L1且≤50

用钢尺量

宽度

mm

±0.5%B且≤50

用钢尺量

高度

mm

±30

用钢尺量

直径(圆形沉箱)

mm

±0.5%D1且≤50

用钢尺量(互相垂直)

对角线

mm

≤0.5%线长且≤100

用钢尺量(两端中间各取一点)

2

垂直度

≤1/100

经纬仪测量

3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

mm

≤20

用钢尺量

4

预留孔(洞)位移

mm

≤20

用钢尺量

5

下沉过程中

四角高差

沉井

≤1.5%L1~2.0%L1且≤500mm

水准测量

沉箱

≤1.0%L1~1.5%L1且≤450mm

水准测量

中心位移

沉井

≤1.5%H2且≤300mm

经纬仪测量

沉箱

≤1%H2且≤150mm

经纬仪测量

注:L1为设计沉井与沉箱长度(mm);L2为矩形沉井两角的距离,圆形沉井为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mm);B为设计沉井(箱)宽度(mm);H1为设计沉井与沉箱高度(mm);H2为下沉深度(mm);H3为下沉总深度,系指下沉前后刃脚之高差(mm);D1为设计沉井与沉箱直径(mm);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