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5.3.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5.3.2 地基处理使用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级配试验报告、施工记录。
5.3.3 地基处理范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5.3.4 局部处理过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二、一般项目
5.3.5 地基处理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5.3.6 地基分层碾压的虚铺厚度、碾压和夯实强度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检测报告。
5.3.7 特殊地基加固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