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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验·照-7 道路照明节能设备运行记录表

填写规范


填表说明
7. 2. 6照明工程
1.工程质量检验表是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技术文件。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监管。
2.工程质量检查数量:
(1)每项工程质量检验不少于5个检测点,不足5个点全数检查;
(2)工程量较大时,按每项工程里程段进行各工程质量检验;
(3)变压器、 箱式变、配电柜(箱)、高(中) 杆灯的接地电阻检测应全部测试。
3.保证项目应检查该工程设计是否符合本规程规定,采用的道路照明器材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基本项目的检查验收和检验评价:
(1) 观察道路照明设施外观质量 是否符合本规程要求;
(2)有规定数值的项目用尺量或仪器检查;
(3) 隐蔽工程项目查隐蔽 工程记录,必要时可开挖、 打开设备进行抽检;
(4)检测点有检测数量 值的,应将检测值如实填报 ;
(5)表中测点栏内应填写所测的灯杆、变压器、 箱变、配电柜(箱)、工作井编号,电缆线路所在道路的桩号;
| (6)质量检验情况的评价:
1)完全符合本规程的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2)与本规程质量标准稍有偏差,不影响正常运行为合格;
3)与本规程质量有偏差, 会影响正常运行为不合格。
5.允许偏差项目每个测点所测数据必须如实填报。
6检查验收结论:
(1)基本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全部符合各项规定要求,其中合格率达80%及以上为合格工程;
(2)允许偏差项目评价意见:抽检点在相应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即为合格。
市政验.照-7道路照明节能设备运行记录表
本表适用于道路照明节能设备运行记录时使用。
2.表内填写提示
道路照明工程中的节能设备运行记录按照表格相关内容现场测量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