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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验·轨-15 线路、信号标志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填表说明
1.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线路、信号标志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2.表内填写提示
线路、信号标志检验应符合《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13-2003相关规定规定:
(1)主控项目
线路、信号标志的材质、规格、图案字样均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尺量,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查记录,并观察检查。
标志的数量、位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查记录,并观察检查。
标志设置牢固、标示方向正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一般项目
各种标志应设置端正,涂料均匀,色泽鲜明,图像字迹清晰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