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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验·弱-10 有线电话系统指标检测及功能检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填表说明
1.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通信系统有线电话系统指标检测及功能检验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
2.表内填写提示
有线电话系统指标检测及功能检验检验应符合如下规定:
(1)
主控项目
有线电话系统的本局呼叫连续故障率性能指标不应大于4X 10-4。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模拟呼叫器测试。
有线电话系统的局间呼叫连续故障率性能指标不应大于4X 10-4。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模拟呼叫器测试。
有线电话系统的计费差错率性能指标不应大于4X10-4。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模拟呼叫器测试。
忙时呼叫尝试次数( BHCA)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测试记录或用延伸法测试。
有线电话系统的以下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系统建立功能。
2)基本业务功能。
3)新业务功能。
4)话务统计功能。
5)计费功能。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功能试验。
有线电话系统的通话保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通话保持试验,用12对用户保持通话状态48小时,应有长时间通话信号输出,无断话、单向通话等现象。
紧急电话的通话及使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通话和使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