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各专业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
2.表内填写提示
(具体的各专业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详见各专业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检测的项目进行核对,对检测资料的数量、 数据及使用的检测方法、检测程序进行核查,以及核查有关人员的签认情况等。核查后,将核查的情况填入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记录表。
在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所抽测项目,可由验收组来确定。但其项目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记录表中所含项目。通常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提醒将抽测的项目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抽测。多数情况是施工单位检测时,监理、建设单位都参加,不再重复检测,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对工程的损害。
对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结果的检查,应注意:
检查规范中规定的检测的项目是否都进行了验收, 不能进行检测的项目应该说明原因。
检查各项检测记录(报告)的内容、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检测项目的内容,所遵循的检测方法标准、检测结果的数据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核查资料的检测程序、有关取样人、检测人、审核人、试验负责人,以及公章签字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