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9 构筑物变形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构筑物变形缝的止水带、柔性密封材料等的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每批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及各项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本规范第6.1.10条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及有关的进场复验报告。
2 止水带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稳固,无孔洞、撕裂、扭曲、褶皱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 先行施工一侧的变形缝结构端面应平整、垂直,混凝土或砌筑砂浆应密实,止水带与结构咬合紧密;端面混凝土外观严禁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且无明显一般质量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
4 变形缝应贯通,缝宽均匀一致;柔性密封材料嵌填应完整、饱满、密实;
检查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5 变形缝结构端面部位施工完成后,止水带应完整,线形直顺,无损坏、走动、褶皱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
6 变形缝内的填缝板应完整,无脱落、缺损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
7 柔性密封材料嵌填前缝内应清洁杂物、污物;嵌填应表面子整,其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两侧端面粘结紧密;
检查方法:观察。
8 构筑物变形缝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9的规定。
注:H为结构全高(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