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管道焊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B 50236的有关规定执行。
5.2.2管道的切割 及坡口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当采用气割等热加工方法时,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并进行打磨。
5.2.3施焊环境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的有关规定。
5.2.4氩弧焊时, 焊口组对间隙宜为2~ 4mn。其他坡口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的规定。
5.2.5不应在管道焊缝上开孔。管道开孔边缘与管道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当无法避开时,应对以开孔中心为圆心,1.5倍开孔直径为半径的圆中所包容的全部焊缝进行100%射线照相检测。
5.2.6管道焊接完成后, 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之前,必须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对焊缝内部质量进行检验,外观检查应在内部质量检验前进行。
5.2.7设计文件规定焊缝 系数为1的焊缝或设计要求进行100%内部质量检验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要求的I级质量要求;对内部质量进行抽检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要求的II级质量要求。
5.2.8焊缝内 部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文件规定焊缝 系数为1的焊缝或设计要求进行100%内部质量检验的焊缝,焊缝内部质量射线照相检验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中的I级质量要求;超声波检验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中的I级质量要求。当采用100%射线照相或超声波检测方法时,还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或射线照相复查。2对内部质量进行抽检的焊缝,焊缝内部质量射线照相检验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
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中的Il级质量要求;超声波检验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 11345中的I级质量要求。
5.2.9焊缝内部质量的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内部质量 的无损探伤数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焊縫总数的15%,且每个焊工不应少于一个焊缝。抽查时,应侧重抽查固定焊口。
2对穿越或跨越铁路、 公路、河流、桥梁、有轨电车及敷设在套管内的管道环向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线照相检验。
3当抽样检验的焊缝全部合格时,则此次抽样所代表的该批焊缝应为全部合格;当抽样检验出现不合格焊缝时,对不合格焊缝返修后,应按下列规定扩大检验:
1)每出现一道不合格焊缝,应再抽检两道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按原探伤方法进行检验。2)如第二次抽检仍出现不合格焊缝,则应对该焊工所焊全部同批的焊缝按原探伤方法进行检验。对出现的不合格焊缝必须进行返修,并应对返修的焊缝按原探伤方法进行检验。
3)同一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