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8.2.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复试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砌体,试块不应少于1组,验收批砌体试块不得少于3组。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8.2.3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60mm,高度不应超过300mm,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对称砌筑;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2 预留拉结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及位置应正确,拉结钢筋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钢筋的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且竖向移位每一构造柱不得超过2处;
3 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拉结钢筋。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8.2.4 配筋砌体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及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8.3.1 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表8.3.1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中心线位置 |
10 |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
2 |
层间错位 |
8 |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
3 |
垂直度 |
每层 |
10 |
用2m托线板检查 |
|
全高 |
≤10m |
15 |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
>10m |
20 |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8.3.2 设置在砌体灰缝中钢筋的防腐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且钢筋防护层完好,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3 网状配筋砖砌体中,钢筋网规格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每一构件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一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通过钢筋网成品检查钢筋规格,钢筋网放置间距采用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8.3.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表8.3.4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受力钢筋 保护层厚度 |
网状配筋砌体 |
±10 |
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位置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
组合砖砌体 |
±5 |
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
|
配筋小砌块砌体 |
±10 |
浇筑灌孔混凝土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
|
配筋小砌块砌体墙凹槽中水平钢筋间距 |
±10 |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