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5.2 混凝土砌石体砌筑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填表要求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砌石体砌筑施工可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参照浆砌石体,按建筑物的类型进行填写。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部位填写应与表1.15相同。
3.各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及检验数量按表A-28的要求执行。
4.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各班(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检记录,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
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2)监理单位对工序中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平行检测资料。
5.工序质量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SL 631-2012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1-2012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SL 631-2012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分布。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1-201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