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5 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填表要求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本表适用于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工程。沥青及其他混合材料的质量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沥青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碾压施工参数如压实机具的型号、规格、碾压遍数、碾压速度等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确定。
2.沥青质量的进场检验结果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并符合SL 632-2012附录E.1的规定。
粗细骨料、掺料的质量应符合SL 632-2012附录E.2的规定,沥青拌和物及沥青混凝土质量应符合SL 632-2012附录E.3的规定.
3.单元工程划分:宜以施工铺筑区、段、层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铺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4.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沥青混凝土铺筑量(m)。
5.单元工程分为基座结合面处理及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处理、模板制作及安装(心墙底部及两岸接坡扩宽部分采用人工铺砌时有模板制作及安装)、沥青混凝土的铺筑3个工序,其中沥青混凝土的铺筑为主要工序,用△标注。本表是在表2.5.1~表2.5.3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6.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应提交单元工程中所含工序(或检验项目)验收评定的检验资料,原材料、拌和物与各项实体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资料。
(2)监理单位应提交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平行检测资料。
7.单元工程质量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2-2012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2-201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