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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种植工程检验批表H.1.5

填写规范


一、主控项目

6.3.4.1.1乔灌木与地被植物种植前应清除杂草,按设计要求添加基肥,基肥应为有机肥,并深翻30cm,使之与土壤充分混合。

6.3.4. 1.2 种植时苗木根部不能与肥料直接接触,应在基肥与根系之间铺隔一层厚度大于5cm的素土。

6.3.4.1.3 种植苗木应拆除捆绑土球的不易腐烂的包装物。

6.3.4.1.4乔、 灌木栽植深度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并应保证定植后在土壤沉降后树根颈与地表面等高。花卉、地被种植深度为原土球深度;完成面以不露出土球为准,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种植线深5cm~10cm,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cm。

6.3.4.1.5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均衡,行道树及其它行列种植的应主干对齐,相邻植株的规格应合理搭配,如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6.3.4. 1.6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应将形态丰满的一面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造型满足设计要求。

6.3.4.1.7 花卉、地被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4.1.8 块状草皮铺种后,草块间隙不应大于1cm, 完成面应有合理的排水坡度。

7.4.1 树苗卸车时,土球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并应将主要观赏面朝向安排妥当,拆除包装,覆土时分层填实。

7. 4.2 种植覆土沉降后的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并保持树干直立,而常绿树原种植线应高于地面5cm左右。

7. 4.3 大树移植后须架立支撑,保持树身牢固。

8.2.3.3 植植物栽植时,藤萝类须做牵引和植株固定处理。

8.3.3.1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不宜使用高大乔木。植物栽植容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宜采用轻质材料。

8.3.3.2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须加设固定设施。

8.4.4.2喷播施工应符合的要求:植物生长基质在喷播前必须搅拌均匀。喷播时喷枪口距坡面1m左右,喷枪~与坡面的夹角应尽量垂直,严禁仰喷。喷播应从上到下,喷播过程中应注意找平。

二、一般项目

6.3.4.2.1苗木运到现场应及时栽植。当日不能种植的应及时遮荫保湿,并采取其它必要的养护措施。多日不能种植的苗木要及时进行现场假植。

6.3.4.2.2 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颈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吨的大型土球,应在外部套大绳操作。.

6.3.4.2.3树干被支撑 处应有包裹物用于保护。

6.3. 4.2.4独立 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坡式种植,应由上而下种植。多品种混植时,应按先高后矮、先宿根后草花的顺序种植。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6.3. 4.2.5假山或岩缝间种植, 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3.4.2. 6树木种植后应将土球四周的松土分层填实,使种植土均匀、密实地分布在土球的周围。

6.3.4.2.7新植苗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 遍水,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开窝蓄水。

6.3.4.2.8 种植苗木支撑物固定:行道树种植后应采用牢固的护树桩扶固,砼柱埋深应≥70cm,柱内侧间距视土球大小应≥80cm。胸径20cm以上绿化乔木,种植后应采取适当的扶固措施。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绑扎或牵引。苗木固定物禁用易腐烂、外观差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