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6.4.2.1绿化植物应恢复生势, 生长良好。开花灌木和开花的地被植物着花及脚叶整齐,无脱落。草坪生长正常,叶色青绿。
6.4.2.2 植物成活率须达95%以上,绿地中无黄土裸露,草地覆盖率达95%以上。
6.4.2.3按设计 要求或自然树形适度修剪,绿篱高度、宽度恰当,平整一致。
6. 4.2.4 绿化植物应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保持施工范围内的植物无明显病虫害。
6. 4.2.5 植物种植后应定期施肥,保持植物长势良好。
6. 4.2.6 草坪外观平整,边缘清晰、顺滑,无积水现象。
7.5.1种植后应注意病虫害防治,进行全面病虫害检测。
8.2.4.1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
8.2.4.2苗木生长势衰弱、 影响观瞻的应及时更换。
8.4.5喷播后应立即覆盖无纺布或其它防护材料。在栽植分项工程完成后至植物密度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时期内,必须保持植物生长基质湿润;缓坡、较缓坡类边坡宜采用鱼鳞穴方式。洒水时应避免冲刷坡面造成侵蚀。
二、一般项目
7.5.2.1大树移植后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养护管理。
7. 5.2.2 为促使大树恢复生长,宜适当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