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喷支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8-2011 桂建质010703(Ⅰ)
注:1. 本验收记录适用于暗挖法,地下工程的支护结构以及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2.检查数量:
(1)喷射混凝土试件制作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抗压强度试件:地下铁道工程应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拱和墙各取抗压试件一组车站取抗压试件两组。其他工程按每喷射50m3同一配合比的混合料或混合料小于50m3的独立工程取抗压试件 一组;
②抗渗试件:地下铁道工程应按区间结构每40延米取抗渗试件一组;车站每20延米取抗渗试件一组,其他工程当设计有抗渗要求时,可增做抗渗性能试验。
(2)锚杆抗拔试验:同一批锚杆每100根取一组试件,每组3根,不足100根也取3根。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锚固力,且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最小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3)喷层厚度:
①检査断面数量按下表确定:
喷射混凝土厚度检査断面间距(m)
隧洞跨度 |
间距 |
竖井直径 |
间距 |
<5 |
40 〜50 |
<5 |
20 〜40 |
5〜10 |
20 〜40 |
5〜8 |
10 〜20 |
>10 |
10 〜20 |
- |
- |
每个独立工程的检查数量不少于1个断面,每个断面的检查点从拱部中线起,每2〜3m设1个,但1个断面上拱部不少于3个点,总计不少于5个点。
②对重要工程,拱、墙喷层厚度的检査结果应分别进行统计。
(4)锚喷支护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延米检查1处,车站每10延米检査1处,每处10m2,且不少于3处。
3. 主控项目中,应将设计的要求填入“设计要求”栏中;一般项目第2项中,应将喷层的设计厚度填入“质量要求”栏中。
4. 喷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2)细骨料:采用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泥量不应大于3.0%;干法喷射时,含水率宜为
5% 〜7%;
(3)粗骨料:卵石或碎石粒径不应大于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使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活性二氧化硅石料;
(4)水: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速凝剂: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l0min。
5. 混合料必须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水泥与砂石质量比宜为1:4〜4. 5,砂率(砂质量与砂石总质量的百分比)宜为45%〜55%
水胶比不得大于0.45,外加剂和外掺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运输和存放中严防受潮,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当掺入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3)水泥和速凝剂称量允许偏差均为±2%,砂、石称量允许偏差均为±3%。
6. 在有水的岩面上喷射混凝土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潮湿岩面增加速凝剂掺量;
(2)表面渗、滴水采用导水盲管或盲沟排水;
(3)集中漏水采用注浆堵水。
7.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