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屋面面积每500m²~1000m²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8.8.1 屋面出入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2 屋面出入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三、一般项目
8.8.3 屋面垂直出入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压顶圈下,附加层平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4 屋面水平出入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附加层铺设和护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5 屋面出入口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