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钉(栓钉)焊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检验批划分:
1 钢结构焊接工程的检验批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主控项目:
4.6.2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结构所采用的焊接材料应按其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1 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一、二级焊缝;
2 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
3 需要进行疲劳验算构件的焊缝;
4 材料混批或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焊接材料;
5 设计文件或合同文件要求复检的焊接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证取样送样,检查复验报告。
5.3.1 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栓钉和钢材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栓钉焊瓷环保存时应有防潮措施,受潮的焊接瓷环使用前应在120℃~150℃范围内烘焙1h~2h。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烘焙记录。
5.3.2 栓钉焊接接头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打弯抽样检查,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检查数量:每检查批的1%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栓钉弯曲30°后目测检查。
一般项目:
4.6.3 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批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6.4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的规定,对焊钉的机械性能和焊接性能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批号进行一组复验,且不应少于5个拉伸和5个弯曲试验。
检查方法:见证取样送样,检查复验报告。
5.3.3 栓钉焊接接头外观检验应符合表5.3.3-1的规定。当采用电弧焊方法进行栓钉焊接时,其焊缝最小焊脚尺寸尚应符合表5.3.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检查批栓钉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3-1和表5.3.3-2的规定。
表5.3.3-1 栓钉焊接接头外观检验合格标准
外观检验项目 |
合 格 标 准 |
检验方法 |
焊缝外形尺寸 |
360°范围内焊缝饱满 拉弧式栓钉焊:焊缝高≥1mm,焊缝宽≥0.5mm 电弧焊:最小焊脚尺寸应符合表5.3.3-2的规定 |
目测、钢尺、焊缝量规 |
焊缝缺陷 |
无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 |
目测、放大镜(5倍) |
焊缝咬边 |
咬边深度≤0.5mm,且最大长度不得大于1倍的栓钉直径 |
钢尺、焊缝量规 |
栓钉焊后 倾斜角度 |
倾斜角度偏差θ≤5° |
钢尺、量角器 |
表5.3.3-2 采用电弧焊方法的栓钉焊接接头最小焊脚尺寸(mm)
栓钉直径 |
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 |
检验方法 |
10、13 |
5 |
钢尺、焊缝量规 |
16、19、22 |
8 |
|
25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