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度螺栓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检验批划分:
1 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主控项目:
4.7.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随带有扭矩系数检验报告,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随箱带有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分别进行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7.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复验其扭矩系数,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复验其紧固轴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检验方法:见证取样送样,检查复验报告。
6.3.1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含涂层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及复验报告。
6.3.2 涂层摩擦面钢材表面处理应达到Sa2½,涂层最小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除锈记录和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6.3.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在终拧完成1h后、48h内进行终拧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到的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少于2个。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6.3.4 对于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拧掉梅花头者外,螺栓尾部梅花头拧断为终拧结束。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做标记,且按本标准第6.3.3条的规定进行终拧质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小于10个节点,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一般项目:
4.7.4 热浸镀锌高强度螺栓镀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镀层厚度不应小于40μm。
检查数量: 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用点接触测厚计测定。
4.7.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表面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脏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7.6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网壳结构用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用硬度计测定。
6.3.5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终拧扭矩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6.3.6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扣~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检查数量:按节点抽查5%,且不应小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7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8 高强度螺栓应能自由穿入螺栓孔,当不能自由穿入时,应用铰刀修正。修孔数量不应超过该节点螺栓数量的25%,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5d(d为螺栓直径)。
检查数量:被扩螺栓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用卡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