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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0209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依据:

《海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J46-047-2018

二、检验批划分:

3.0.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三、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4.2.3 预制构件的临时固定措施应独立设置,其安装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方案。

9.2.7 预制构件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施工应留置图像记录,灌浆应饱满、密实,所有出浆口均应出浆,其材料及连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

检查数量:灌浆密实度应全数检查;灌浆材料及连接质量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灌浆记录、相关检验报告及图像记录。

9.2.5 预制构件采用焊接﹑螺栓连接等连接方式时其材料性能及接头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9.2.6 预制构件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9.2.10 预制构件底部接缝座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层为一个检验批。每工作班同一配合比应留置1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边长为70.7mm的立方体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座浆材料28d标准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记录。

9.2.11 预制构件拼缝防水与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12 预制构件拼缝处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必要时提供防水材料进场复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检测报告。

9.2.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处理记录。

一般项目

9.3.2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9.3.6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表9.3.6的规定。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9.3.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9.3.5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9.3.7 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8 外墙板接缝的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²外墙面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²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²至少抽检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²。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淋水试验报告。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