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依据: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J 46-043-2017
二、检验批划分:
3.0.1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合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按本规范附录E记录: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 分户验收结果应全数合格;
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三、检查数量:
5.1.7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
四、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5.2.1 门窗框和副框应安装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2 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2.3 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5.2.4 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
5.2.5 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5.2.6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7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5.2.8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