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架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依据: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J 46-043-2017
二、检验批划分:
3.0.1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合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按本规范附录E记录: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 分户验收结果应全数合格;
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三、检查数量:
7.1.8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 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活动隔墙、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四、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7.3.1 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7.3.2 骨架隔墙边框龙骨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3 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4 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5 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7.3.6 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7.3.7 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7.3.8 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7.3.9 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10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