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柜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依据: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J 46-043-2017
二、检验批划分:
3.0.1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合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按本规范附录E记录: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 分户验收结果应全数合格;
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三、检查数量:
11.1.8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 储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装饰线条及花饰制作与安装、可拆装式隔断制作与安装、内遮阳安装、阳台晾晒安装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2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每个检验批应全数检查。
四、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1.2.1 工厂定制生产的整体储柜的固定应采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2 储柜的外形、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储柜柜体与顶棚、墙、地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储柜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3 储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防锈处理及埋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4 储柜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11.2.5 储柜内易形成结露的部位应有防结露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6 储柜的柜门和抽屉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无倒翘、回弹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一般项目
11.2.7 储柜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色泽一致,不露钉帽、无锤印,且不应存在变形、裂缝及损坏现象;分格线应均匀一致,线脚直顺;装饰线刻纹应清晰、直顺,棱线凹凸层次分明,出墙尺寸应一致;柜门与边框缝隙应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8 板面拼缝应严密,纹理通顺,表面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9 储柜与顶棚﹑墙体等处的交接、嵌合应严密,交接线应顺直、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10 储柜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