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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0202 卫生洁具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卫生洁具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依据: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J 46-043-2017

二、检验批划分:

3.0.1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合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按本规范附录E记录: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 分户验收结果应全数合格;

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三、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3.2.1 卫生洁具及配件材质规格、尺寸、固定方法、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13.2.2 卫生洁具应做满水或灌水(蓄水)试验,必须严密、畅通、无渗漏。

检验方法:蓄水、排水,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各种型号不得少于1个。

13.2.3 卫生洁具的排水管应插入排水支管管口内,并应与排水支管管口吻合,密封严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13.2.4 便器、净身盆应固定安装,并应采用非干硬性材料密封,不得用水泥砂浆固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各种型号不得少于1个。

13.2.5 浴缸排水应采用硬管连接(原配管除外),有饰面的浴缸,浴缸排水部位应有检修口。

检验方法:手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1个。

一般项目

13.2.6 卫生洁具表面应光洁、色泽均匀,无污损。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13.2.7 卫生洁具的安装应牢固,不松动。支、托架应防腐良好,安装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1个。

13.2.8 卫生洁具给水排水配件应安装牢固,无损伤、渗水;给水连接管不得有凹凸弯扁等缺陷。卫生洁具与墙体﹑台面结合部位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13.2.9 卫生洁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2.9的规定。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