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柜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依据: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J 46-043-2017
二、检验批划分:
3.0.1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合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按本规范附录E记录: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 分户验收结果应全数合格;
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三、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3.3.1 浴室柜的款式、型号、材质、安装位置、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安装说明书。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13.3.2 台面应具备耐液、耐湿热、耐干热、抗冲击、耐污染等性能。玻璃台面必须采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安装说明书。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13.3.3 浴室柜结构及安装应牢固,有防潮、防腐措施。柜体安装后正常使用下应无渗、漏水。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安装说明书。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一般项目
13.3.4 浴室柜的柜门、抽屉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无倒翘、回弹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
13.3.5 浴室柜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色泽一致,不露钉帽、无锤印,且不应存在变形、裂缝及损坏现象;拼缝应严密,纹理通顺;装饰线刻纹应清晰、直顺,棱线凹凸层次分明,出墙尺寸应一致;柜门与边框缝隙应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10%,并不得少于1个。
13.3.6 浴室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3.6的规定。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