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对讲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依据: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J 46-043-2017
二、检验批划分:
3.0.1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合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按本规范附录E记录: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 分户验收结果应全数合格;
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三、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5.5.1 户内外对讲机安装应牢固、不松动,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0个,少于10个时全数检查。
15.5.2 语音对话或可视对讲机系统应语音、图像清晰。
检验方法:查验设计文件,测试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0个。
15.5.3 楼宇对讲室内机应操作正常,并应实现电控开锁。
检验方法:查验设计文件,测试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0个,少于10个时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15.5.4 楼宇对讲室内机安装应平正、牢固,外观应清洁、无污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0个,少于10个时全数检查。